信件编号: | 20200901002 | 来信时间: | 2020-09-0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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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件类型: | 我要咨询 | 姓名: | 陈**** |
内容: | 我的房子是04年建房三层楼.楼面有点漏水想盖瓦,有的说新规定不能盖瓦顺盖瓦超高了,我想咨询一下有没有这规定? | ||
答复情况: |
答复单位:铅山县政府办
   答复时间:2020-09-04
答复意见: 尊敬的来信人:您好! 根据您反映的问题,经调查核实:武夷山镇共大林场村名陈友良房屋于2004年建成,因楼面渗水,现需要进行防漏处理。建议该户进行平改坡,按照要求,屋脊梁高度不得超过1.8米,零起坡灰瓦即可。
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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